首页>通知公告 根据《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等有关规定,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网站、微博、微信代运维与网络舆情监测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市委统战部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网站、微博、微信代运维与网络舆情监测服务。(目录代码:A1504,公共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二、 主要内容
(一)代运维服务。做好“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网站、“春融微语”微信公众号、“昆明统战”微博的日常代运维;开展各类专题专栏、主题活动的设计、策划及实施;根据需求开展新媒体产品制作。
(二)功能优化服务。功能迭代、版面升级和交互优化的技术支持;公众号、微博号的基础功能优化、服务入口搭建等技术保障;日常图片、音视频等影像采集,影像媒体资源数据库建设。
(三)安全防护保障。提供各平台的日常监测、数据备份、故障恢复、应急演练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防护;做好突发事故的紧急响应和技术保障,确保各平台平稳运行。
(四)国际传播服务。根据工作要求开展海外宣传,做好主题策划、内容更新、联动推广等工作。
(五)舆情监测服务。提供全网7×24小时网络舆情监测技术服务;舆情的动态分析、预警报告、定期总结和其他专项服务。
三、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市委统战部履职尽责工作经费
四、 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 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及签订合同的服务内容,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开展好代运维及网络舆情监测有关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严格遵守我单位保密等相关规章制度,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有关信息,否则市委统战部有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我单位正常工作开展。
(四)服务期限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六、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八、 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进行申报。
联系电话:0871-63196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