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以及《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文件要求,为了庆祝九三学社创建八十周年和九三学社昆明市委员会成立四十周年,全面总结九三学社昆明市委四十年历史及成果,激发社员爱国、爱党、爱社的热情,凝聚全社人心和力量为昆明市高质量发展再做新贡献,九三学社昆明市委员会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请有关机构协助完成成立四十周年宣传片宣传册制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所属目录
(一)项目名称:宣传片音视频影像服务和宣传册制作服务。
(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A1502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九三学社昆明市委员会。
三、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九三学社昆明市委成立四十周年宣传片音视频影像制作服务和宣传册制作服务。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为了庆祝九三学社创建八十周年和九三学社昆明市委员会成立四十周年,全面总结九三学社昆明市委四十年历史及成就,激发社员爱国、爱党、爱社的热情,凝聚全社人心和力量,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为昆明市高质量发展再做新贡献。
四、 预算资金
预算资金:5万元。从2025年市级财政预算“民主党派、侨联、台联、工商联履职保障经费”项目中列支。
五、 承接标准
(一)依法在工商管理登记成立的企业。
(二)组织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具备承办类似音视频影像制作的相关经验。
(五)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购买主体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要求,认真工作,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 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九三学社昆明市委员会进行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翟老师,0871—6824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