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5年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从公平竞争、投融资促进、科技创新等多个维度精准发力,既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又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履行社会责任,并引发了热烈反响。
李艾奚
昆明市人大代表
民建西山区委副主委
云南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民营经济促进法是一部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法律。立法贯彻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宪法要求,坚持平等对待、促进发展、规范经营和保护权益的有机统一。作为企业负责人,我深切感受到这部法律对破除行业壁垒、优化营商环境的意义,为我们跨板块协同发展注入了信心。
“市场公平竞争”等条款,将助力突破区域贸易壁垒,对接云南辐射中心建设带来的相关机遇,将为我们深化产教融合,输送行业、产业急需人才提供法治保障。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联动相关企业搭建资源共享平台,破解民营企业发展痛点,推动文旅康养与乡村振兴融合,为云南“三大经济”发展壮大贡献民企力量。
岳健
昆明市政协委员
民建官渡区委副主委
云南山里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是我国经济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座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民营经济发展迎来了更为坚实的法律保障和全新的历史机遇。这部法律的出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与保障,拓宽了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对于激发民营经济活力、释放市场发展潜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同时,对于民营企业家而言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与使命。我们要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加强科技创新,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化企业。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信纳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林世恩
昆明市政协委员
民建安宁市基层委委员
云南友日久包装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让我们倍感振奋。法律第一次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法律地位,第一次明确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将我们在稳增长、促就业、推创新等方面的贡献予以固化,这既是对民营经济历史作用的高度认可,更是对未来发展的强力赋能,让我们深刻感受到党和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从未动摇。我们将在做大做优做强企业的过程中不断增强责任担当,在稳定产业链、探索新赛道、履行社会责任中发挥更大作用,以高质量发展回馈时代机遇。(来源:市委统战部民主党派工作处、民建昆明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