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5年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从公平竞争、投融资促进、科技创新等多个维度精准发力,既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又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令昆明市广大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倍感振奋、深受鼓舞,并引发了热烈反响。
王国新
昆明市工商联副主席
昆明温州总商会会长
云南巨力集团董事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颁布实施,是中国法治建设和民营经济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彰显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深切关怀,体现了党中央以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的坚定决心,必将激发民营经济的创新活力与创造潜能,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作为昆明温州总商会会长和一名新时代民营企业家,我备受鼓舞、倍感振奋。我将充分发挥商会引领作用,做好《民营经济促进法》宣传引导,让广大民营企业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同时,带领云南巨力集团坚守主业、守正创新,始终把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与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促进社会共同富裕紧密相连,为昆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李昊城
昆明市工商联副主席
昆明市四川隆昌商会会长
云南东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是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迈向更高水平。该法针对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服务保障、权益保护以及民营经济自身发展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赋予了民营经济最硬核的“法治铠甲”,给了民营企业家最温暖的“信心礼包”,让大家吃下了“定心丸”。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我们将坚定信念,在法治护航下敢闯敢干,把法律红利转化为发展动能,让每一家企业都感受到法治的温度。让我们抓住历史机遇,在法治阳光下放手拼搏,把企业做强、把产业做优,民营经济的春天已经到来,奋斗者的时代永不落幕!
李玉明
昆明市工商联副主席
云南凯旋利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作为昆明民营企业家的一员,我深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犹如为民营经济播撒了一场“法治春雨”,既解了当下之渴,更润了未来之根。这部法律不仅是营商环境的“保护盾”,更是创新发展的“助推器”,让民营企业从“荆棘闯关”迈向“大道通途”。
昆明民营经济如滇池之畔的“红嘴鸥”,既要自由翱翔,也需法治护航。过去,我们像高原上的“茶马古道”商队,虽坚韧前行,却难免风雨兼程;如今,《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如同为这条古道铺设了“高速轨道”,让民营经济的“云岭快车”提速换挡。凯旋利集团作为云南百强民企,将乘势而上,以“春城速度”拥抱新机遇,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为云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民企动能”,书写更多“从筚路蓝缕到星辰大海”的昆明故事!
刘云
昆明市总商会副会长
云南省重庆商会执行会长
云南正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正式实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中国民营经济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就业扶贫、改善民生、全球化竞争等领域的持续贡献,得到了党和人民的充分认可。作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进入到由国家法治保驾护航的全新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我国第一部规范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进一步优化了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了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也必将为民企注入澎湃动力,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让民营企业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广阔的舞台上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毛良
昆明市总商会副会长
昆明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会长
爱尔信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既为企业发展铺设了“法治轨道”,又为企业家成长构筑了“防护屏障”,无疑让全体民营经济人士吃下了一颗药效十足的“定心丸”。我们坚信,在法治护航下,民营企业定能走得更稳、行得更远。
作为沐浴改革开放春风成长起来的企业经营者,我深切感受到法治护航是民营企业最大的底气。我将以身作则维护法治尊严,主动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同时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反映企业诉求,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用好法律赋予的发展机遇,带领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在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民营经济的蓬勃生机。(来源:市委统战部非公经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