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工商联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理顺商会协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
理顺关系
健全组织架构
落实工商联党组对所属商会党建工作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理顺所属商会党组织隶属关系,形成市工商联机关党委与市商会协会党委在市工商联党组统一领导下“一体两翼”党建工作格局,负责所属商会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所属商会及会员企业党建工作进行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
完善机制
规范工作运行
实施商会党建“12345”工程,制定《关于加强商会协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推动169家商会组织“党建入章”,探索党组织书记与商会协会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现有42家党组织书记由商会负责人担任,通过组建10个党建互助组、选派30名专兼职党建指导员等方式,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实现全覆盖。
压实责任
强化政治引领
推动建立主体明确、职责清晰的“两类四级六岗”抓党建责任体系,制定工商联党组、机关党委、商会协会党委、机关(商会)党支部党建责任清单142项,形成协同推进机关党建和商会党建的工作合力,加强党员民营企业家的教育培养和政治引领,发挥商会党建作为强化民营经济人士政治意识的第一阵地作用。
示范引领
突出品牌打造
商会党组织发展至101个,党员986名,目前所属党支部100%实现规范化建设达标。深入开展“一会一品”特色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培树20家商会党组织作为商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74家被评为星级党组织。4名民营企业家荣获第五届云南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17名荣获第八届云南省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19家商会组织被认定为全国工商联“四好”商会。(来源:市委统战部非公经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