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革市委会内监委副主任李泓运、委员杨俊、张聪参加了民革云南省委会在玉溪召开的内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会议传达了民革中央内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各州(市)内部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还参观了抗战名将——唐淮源将军纪念馆。民革云南省委会专职副主委王智勇、组织处处长张彦、省委会内部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相关人员,各州(市)地方组织内监委主任、副主任、部分委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张彦主持。
李泓运代表民革昆明市委会内部监督委员会作交流发言,他表示,在民革云南省内部监督委员会和民革昆明市委会的领导下,昆明市委会内部监督委员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监督意识,履行好执纪监督职责,切实发挥监督委员会的积极作用。一是强化政策学习,理论指导实践。内监委按照民革昆明市委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民革中央、省委会内部监督有关纪要、意见等文件精神学习,以及对《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的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监督职责,强化主体责任,提高内部监督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廉政教育,永葆精神品质。组织市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观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全市民革党员参加《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知识竞答活动;派员参加省委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纪律处分办法(试行)》专题讲座学习培训;组织内监委委员参观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廉政教育培训,引导教育党员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把控力进一步增强。三是履行监督职责,提振精神状态。内部监督委员会派员参加了市管干部考核测评、摸底推荐等工作,并进行全程监督;列席市委会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听取领导班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及成员遵守多党合作政治准则的情况,贯彻执行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情况等进行监督;列席市委会领导班子述职和民主评议,对述职和民主评议的范围、程序等进行监督;主动服务于民革市委会中心工作,积极参与重要事项贯彻执行的监督工作;认真履行对全市各级组织届中调整、换届工作的监督职责,把对届中调整、换届过程的监督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对贯彻落实《民革章程》、规范换届工作程序进行监督和指导,引导各级组织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按照规定,内监委委员还参加了各基层委、总支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对基层组织领导班子的监督指导职责。
张彦结合落实民革中央内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对全省内部监督工作做了安排: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与主题教育,学思想、强根基、重履职、建新功;二是贯彻落实好《民革章程》、《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组织学习相关的工作条例;三是要在机制建设上做好工作。落实好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完善机关干部的监督管理;四是积极参与专项整治活动,对躺平式干部进行清理,严肃管人用人机制;五是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民主党派干部要严于律己;六是适时开展警示教育,组织界别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对违纪违法党员执法必严,违纪必究。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要把握好内部监督工作的定位,落实好“四个结合”“四个为主”;二是落实好相关文件的要求,內监委要组织学习研讨,熟悉政策,规范工作程序;三是组织内监委委员参加班子成员述职评议、民主生活会等规定动作;四是地方组织、基层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纪律处分办法(试行)》,落实处理程序,落实第一主体责任;五是有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多做沟通和交流,共同推进内部监督工作。
王智勇指出,民革中央非常重视内部监督的工作,要主动作为,多以培训教育、预防为主,树立风险防范意识。首先,制度建设要继续完善,对实施细则还要进行讨论,做到有理有据。其次,内监委职责应以开展民主监督、事前警示教育、事后的纪律处分、信访接待为主。第三,监督对象以机关领导干部为主,监督事项有项目招投标、大额支付等方面;监督对象的重点、难点在于对党员的监督,特别是对体制外民革党员的监督方式要多做探索,多做提醒。体制内的党员不仅要依靠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还要做到事前多做警示教育,事后严格纪律处分。大家要主动工作,探索新经验,总结好办法,开展互动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监督质效。
在下一步工作中,民革昆明市委会内部监督委员会将以加强自身建设为根本目标,依据《民革章程》和《内部监督工作条例》,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坚持预防性监督为主,惩防并举,增强监督力度,为民革更好地发挥参政党作用提供保障。(民革昆明市委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