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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
昆明市突出城乡均等化构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
[作者: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07-12 09:36来源: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昆明市是全国世居民族成份最多、少数民族人口总数位居第二的省会城市。自2018年被国家民委列为“深入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以来,深入推进试点工作,践行“来到昆明就是一家人”城市民族工作理念,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昆明“进得来、融得入、过得好”。

坚持高位统筹同创

凝聚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合力。坚持党建引领,建立“县区—街道—社区—居民小组(庭院)—楼栋”5级网络体系,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机制、方法措施“三到位”。建设“网络信息、社区民族工作、民族联谊、服务管理”四平台和“宣传教育、示范创建、矛盾排查、应急处置、协作联动”五机制,建成“一家亲”工作站45个。

坚持民生服务同台

用心用情用智服务好城市“新居民”。深入推进政务服务资源整合,12345热线开通22年,已实现横向与110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高效互联,纵向与各级承办单位协同,为群众提供7×24小时受理服务,基本实现一个平台倾听民声。开发建设“昆明市城市民族工作综合服务”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与解读政务服务和民族政策,完善平等进入市场、融入城市的政策导向和制度保障,确保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创业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法律维权等方面享受同政策、同待遇。

坚持和谐社区同建

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互嵌融居。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社区治理相融合,搭建管理平台、教育平台、活动平台、服务平台、帮扶平台、互助平台、共治平台“7个平台”,加强社区、社工和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100%的社区建立协商议事委员会,构筑各族居民共居共事共学共乐的社区环境。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3个、省级24个、市级102个。

坚持民族团结同心

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以实施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建设为抓手,省级每年投入每个民族进步示范街道500万元、每个民族团结进步社区30万元,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广场、文化长廊、图书阅览角、休闲岗亭,打造宣传阵地。利用民族团结宣传月(周、日)、居民大会、居民议事会等,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在中小学开展“五旗五徽五认同”主题教育,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市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393所,777所学校完成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建设。建设86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广场、19个现场教学点、6个“融荣与共实践中心”。

坚持就业服务同质

在全省率先制定高校毕业生留昆落户、就业、租房、购房、招聘、校园工作站建设等补贴政策。开通“昆明智慧就业”信息平台,完善30家高校毕业生与200家重点企业岗位对接信息。开展务工人员“大稳岗”、返乡人员“大监测”、岗位信息“大推送”、转移就业“大输送”4项活动,着力打通农村劳动力跨省转移、省内转移、市内转移、县内转移和就地转移五条路径。全市“零就业家庭”始终保持动态清零,各项就业指标超额完成省级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荣获“2022年中国年度最佳促进就业城市”。

坚持住房保障同向

深化调研,科学确定“十四五”期间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6万套的发展目标。与多家金融机构强化联动,为投资主体提供更为合适、高效的金融支持。支持国有平台公司采取以购代建购买债务产权清晰、区位较好地段的公寓、产业园区配套宿舍、房地产项目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全市已有3个项目开展分配,40个项目进入建设阶段,改善解决了近千户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

坚持医疗保障同享

2022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585.69万人,已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100%全覆盖。积极融入医疗保障信息化全国“一盘棋”格局,实现“一个医保、一套系统”,不断升级城乡居民医保“村村通”就诊服务功能。全面推行异地就医备案承诺制,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异地就医结算获得感、幸福感。市医保局与四家金融机构携手共建“15分钟医保服务圈”,利用金融机构网点优势将高频医保服务事项下沉到百姓家门口,更好满足群众“家门口办医保”需求。(来源: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