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风景名胜区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境内,是蜚声世界的电影《阿诗玛》的故乡,是集世界自然和地质遗产、国家5A级旅游景区等世界级、国家级品牌于一身的旅游胜地,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平台。近年来,石林风景名胜区深入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有形有感有效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为各民族提供了交往交流的场所、增进认同的场域、交流合作的空间,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努力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广泛深入,旅游业在服务石林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各族人民旅游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作用更加凸显。
主要做法
(一)注入新内涵,赋予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石林风景名胜区建园历史悠久,人文精神荟萃,民间文化灿烂,革命传统优良,名胜古迹众多。近年来,石林风景名胜区着力提升旅游发展新内涵,从突出特色向聚焦共享,从突出个性向弥合差异,从物质力量向精神力量不断转向,大力宣扬中华民族共有共享的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
以阿诗玛叙事长诗、彝族大三弦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代表的“阿诗玛”形象通过旅游业的发展跨越了民族、地域、国家的界限,成为家喻户晓的艺术形象,“石林”、“阿诗玛”成为中华民族共有的文化符号。每天开园时间一到,景区游客中心和检票门口LED大屏都准时滚动播放国家地理标志、国家文化标志、国家历史标志,与“阿诗玛”撒尼文化符号交相辉映,强烈烘托了“中华民族一家亲、边疆人民心向党”主题。在景前区灯箱、电动车站台、售票厅、检票口和主景区游客休息区等区域张贴和悬挂民族团结图片,深刻表达中华文化特征、中华民族精神和中国国家形象。积极挖掘并整合文旅资源,推出石林旅游IP形象系列文创产品,展示石林的自然风光和民族文化魅力,依托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阿诗玛》,成立景区阿诗玛艺术团,注册“阿诗玛”IP,打造“小阿黑哥”、“小阿诗玛”石林旅游IP形象标志,并推出了以“石林胜景”为原型的文创雪糕,突出石林盛景的“雄、奇、险、秀”。通过“一部手机游云南”APP,将中华优秀文化元素和的好声音、好图片、好故事、好视频和“阿诗玛”文化符号嵌入旅游网上服务的广大领域。通过LED屏、展板、宣传折页大力宣传“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认同”思想,让石林旅游成为感悟中华文化,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
(二)丰富新形式,着力打造“留下来”,交往交流交融的新平台
充分利用石林绚丽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把石林景区作为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平台。推进民族传统节日与旅游深度融合,打造阿诗玛文化艺术节、七夕情人节、乃古石林花海节等民族大联欢、大团结特色民俗活动。举办火把节、密枝节、情歌节、赛装节、斗牛、摔跤等民族传统活动。找准民族文化与全域旅游的契合点,引导各族群众“唱深情的迎客歌留游客、跳欢快的大三弦舞招游客、亮绚丽的民族手工艺品引游客,玩民族体育项目揽游客”,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随旅游活动润物细无声地植入游客心中。景区每年投入经费近100万元,支持鼓励周边村寨组建文艺队伍,在全县范围内遴选18支优秀文艺队伍到景区举行原生态群众性民族文化展演,向国内外游客展示石林丰富多彩的撒尼歌舞文化,展现石林民族团结进步新局面和各民族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心声,打造民族团结与文化旅游融合推动的典范,为石林景区增添了独特的民族文化色彩,极大增强了景区吸引力。1978年石林景区卖出第一张门票至今,石林景区累计接待游客超过7412万人次,石林景区成为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的大平台。
(三)融入新格局,推进各民族共建共享世界自然遗产,彰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意义
一是立法保障,守护遗产。制定实施《昆明市石林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将景区350平方公里保护区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构建“县(景区管理机构)—乡镇(街道)—村—组”的四级管理体系,在重点区域村委会建立资源保护工作站。二是生态修复,永续发展。对世界遗产地核心区内的五棵树村原村址进行生态恢复,建设监管信息系统、环境资源卫星定位遥感监测保护系统,开展大规模环境整治,大面积退耕还林,逐步恢复石林原生态植被与环境。三是科技赋能,智慧石林。投入大量资金建立地理信息系统、雷电预警系统和园区水质、噪音、空气监测体系,以科技赋能景区保护管理和开发。推进智慧石林建设,编制了《数字石林总体规划》,建成石林风景名胜区基础网络设施及数据库、“石林智慧旅游综合平台”,打造云计算数据中心,智慧营销、智慧服务、智慧管理、智慧体验四大体系,通过线上旅游、云端展览等互联网手段,让游客在虚拟空间中欣赏祖国河山,增强民族自豪感、自信心。
(四)探索新方法,以旅哺农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着力改善民生、凝聚人心
石林景区筹资旅游扶贫专项资金用于全县旅游企业扶持、乡村旅游发展,带动群众增收致富。每年投入1000万元以旅哺农专项资金、1000万元新农村建设资金用于省级重点村、市级示范村产业项目建设。2015年以来扶持项目31个,帮助进行人畜饮水工程、公益性设施建设项目、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特困生活补助等,真正落实为群众办实事,促进民族大团结、大发展。通过自筹、干部员工自集等方式,累计向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村水尾村投入资金450余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项目发展等精准扶贫。景区建立保护区困难群众生产生活补助、保护区村社村民优先用工等机制,对特级保护区1200多名70岁以上的老年人、250多名残疾人每年每人给予500元的生活补助。2015年以来为景区周边村社解决400余个富余劳动力就业。旅游业新增就业占全县新增就业的20%以上,全县农民因旅游发展直接受益达到20%以上,20%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通过旅游实现脱贫。2015年以来投入整治资金近1亿元,完成了清水塘区域、尾博邑区域、长湖区域、望城山区域9000余亩耕地退耕还林和受损地质遗迹生态绿化,留住青山绿水,为景区周边群众保住金山银山,铺好群众致富路。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推进彝族第一村、蓑衣山、糯黑、小箐、月湖、蒲草、和摩站、阿着底特色旅游村寨、旅游古村落建设,以全域旅游发展大格局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五)推动新发展,建设旅游基础设施,以“通”促“交”见成效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旅游基础设施不断升级,交通设施方面,建成了昆石高速、石锁高速、西石高速、九石阿旅游专线与南昆铁路、云桂高铁“三高两铁一专”的现代交通网络。石林接入全国高铁网,至北上广等一线大城市实现了当日到达,成为驱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投资上亿元建设了长湖景区、大叠水景区旅游公路,硬化、绿化、美化县城与重点旅游景区、高速公路出入口、旅游特色村等道路交通,打通了“最后一公里”。依托交通枢纽和旅游特色村、A级景区、星级宾馆和旅行社门店建设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点)。投资4000余万元建设“智慧旅游”,提升旅游数字化智慧化水平,实现了景区智能导览、慢直播、人脸识别、无感支付等智能化服务。供水系统、“厕所革命”等方方面面不仅给游客带来更好的体验,也为各族群众提供了便利,旅游人数从2016年的553万人次提高到2021年的1016.49万人次,旅游总收入从2016年的41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100亿元。吸引了大量资金投入、人员往来、转移支付等。旅游行业的星级饭店、旅游景区和旅行社的固定资产原值保持稳步快速提升。企业家、创业者带资金、项目纷纷落地入驻,极大地改变了人口分布格局,形成了56个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互嵌式社会结构。各族人民和睦共处、安居乐业、团结奋斗,有力促进各民族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经验启示
(一)要准确把握时代意涵。旅游流动不仅包括旅游者的空间流动,还伴随着经济、文化、资本、信息、科技等要素流动,是不同地区资源禀赋调节、经济社会协调、文化交流融合、民族互动往来的重要途径。旅游发展带来的商贸交往、文化互鉴、情感沟通等,有助于各民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深化“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价值共识,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二)要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旅游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门槛低、容量大,可以带动导游、非遗传承人、餐饮从业人员等各族群众共同参与。旅游促进“三交”要充分利用旅游业吸纳天南地北广泛人群的特征,大力倡导和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内核,树立和筑牢市场竞争意识、开拓创新意识、团结协作意识这类共有精神家园的品格要素,架设各族群众加深相互了解,相互欣赏、相互尊重和相互包容的精神桥梁,凝聚人心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三)要准确把握内在逻辑。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各族群众接触、相知、相亲、融合递进深化的场景写照,反映了各民族接触互动的深度和广度。交往是游客与游客、游客与居民、居民与居民之间在吃住行游购娱等环节互动的初始阶段。交流是语言、文化、信息、资源等多方面互利与互补的良性互动。交融是交往与交流的延伸,体现了“吸引—依存—共享”的内在逻辑,是各民族成员在经济、文化、心理等多层面互惠互补达成的新平衡,体现了各民族之间的包容与接纳。由此,政府要千方百计为旅游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让旅游业活跃起来,人员流动起来,价值共识树立起来,深化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密切联系。(石林县委统战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