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促进嵩明县与周边县区各族干部群众共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嵩明县与东川区、晋宁区、富民县、禄劝县等县区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协议》,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联盟协议》按照党建引领、优势互补、精准对接的原则,从建立联谊交友机制、信息互通机制及互帮互助机制着手,交流创建经验、共享创建举措、打通创建瓶颈、深化合作共建,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氛围,以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升级版为抓手,以推进全域创建为重点,构建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携手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联盟协议》充分发挥协议双方民俗相通、产业相关、群众相亲等优势,确定了民族团结联创、区域发展联建、精神家园联筑、节庆活动联办、社会治理联动五个方面的重点,为联创联建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下步工作中,嵩明县将持续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协议》的桥梁纽带作用,让民族团结突破地域限制,在更大范围内促进各民族在文化旅游、社会治理、经济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携手谱写新时代民族团结和谐发展的新篇章。(嵩明县委统战部 姚京君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