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基层统战 8月31日,嵩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贞同志带队视察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张军、县民宗局及相关单位分管领导陪同视察。
视察组一行走访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学校”示范点嵩阳二小、“进基层政法单位”示范点龙保派出所、“进村(社区)”示范点月家社区,以听解说、看展示、谈成效的方式详细了解相关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并对各点位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进行指导。
嵩明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用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责任制”“民族团结进步高校创建联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基层社会治理‘双融双促’结对联谊机制”三个嵩明首创,秉持“五个共筑”的理念,持续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10+N”品牌活动,不断推进全域创建态势,促进各民族相互交流交往交融,引导全县各族群众牢固树立共同体意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座谈会上,视察组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情况汇报,视察组成员相互交流发言,视察组对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给予充分了肯定,认为全县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有亮点、有特色,成效显著,促进了各族群众全面深入交往交流交融,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五点建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明确责任,以“十进”活动为抓手,增强各族群众五个认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创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二要强化组织领导,全力推动基层创建工作,做到组织有保障、经费有投入,责任落实细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三要紧扣创建指标体系,各责任单位积极开展“回头看”,查找不足,查缺补漏,勠力同心高标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标杆创建工作,确保通过验收;四要加强跟踪指导,集中时间精力,个个突破,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以督促指导提升工作效果,努力把嵩明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新典范;五是要总结经验,对于创建工作中突出的亮点特色,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创建氛围的营造,积极动员各族群众参与创建,提升创建参与度和知晓率,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走入寻常百姓家。(嵩明县委统战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