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基层统战 近年来,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始终坚持以“创品牌、优服务、提效能”为目标,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云南省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云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试点单位”“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先进县(市、区)”“昆明市政务服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最佳单位”“昆明市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2020年昆明市营商环境第一期综合评估得分位列“红榜”首位,同年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2021年盘龙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打造楼宇总部经济最佳示范区》典型案例被评为2021年昆明市营商环境十佳案例。
“零距离”
贴心服务各族群众
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为载体,做到“定人员、定责任、定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好更快更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将自身业务与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双融合”“双促进”,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实际中,着力打造政务服务新高地,扎扎实实为各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强化学习培训
用凝聚共识夯实创建基础
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紧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主题,立足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照测评指标,细化目标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将创建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科室、中心窗口、落实到个人,渗透到日常工作环节,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同频共振,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窗口人员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
将民族团结知识纳入党员年度学习计划,充分利用每周例会的集中学习加强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应知应会知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重要论述以及省、市、区关于开展“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活动的各项会议和文件精神的学习,牢固树立盘龙区政务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意识。
优化营商环境
用地方经济发展助推民族团结
将服务好坏交给群众来评价。强化学习培训,提高窗口单位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在坚持以人为本、方便各族群众的同时,认真学习,归纳总结。对待各族办事群众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建立并推行“好差评”评价机制,将服务质量的评判交给群众。
将线上线下融合并用共拓展。采取“互联网+政务服务”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服务方式,为楼宇、商圈企业和员工提供“政策咨询、现场专办、帮办代办、会商联办”的“套餐式”服务。牵头组建一支营商环境服务队,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与企业开展“企业开办、税务登记、社保、医保”等系列专题座谈,建立起政府与企业间的沟通长效反馈机制。
将主动服务落实落地全覆盖。多措并举,组建营商环境服务队、推行“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推进“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推行新开办企业电话回访制度、开展“以案促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加强营商环境监管力度,为地区经济发展奠定扎实基础,让各族群众从发展中得实惠、享幸福。
全面宣传动员
用浓厚氛围助推创建环境
全空间展示宣传。充分利用局机关和服务窗口直接面向社会、面向前来办事的各族群众的优势,通过宣传栏、宣传展板、LED显示屏播放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民族团结宣传标语。结合中心窗口服务特点和常态化驻守社区志愿服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与防疫工作、民族团结进步月等宣传活动有机结合,扎实开展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宣传。开展中心窗口“党员示范岗、文明示范岗”评先选优活动,更好地为各族群众服务,增进全体职工民族团结的认同感、向心力,营造“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面对面强化宣传。窗口单位广泛动员办事群众,在创建过程中整合各部门力量和资源,形成“全民参与”到创建民族共同进步工作当中。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进一步抓好党员干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进窗口、进家庭,强化宣传营造浓厚创建氛围,使广大干部职工和办事群众在政务服务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教育和启迪,铸牢干部职工和办事群众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在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日常工作中,始终将民族团结进步与政务服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始终坚持民族平等的要求,对各民族群众一视同仁、不分彼此,紧扣“精细、规范、高效、便捷”的服务宗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行政审批改革、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各项工作,用不断提高的政务服务质量助推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升了各族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下一步,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将持续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各项服务工作,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让各族群众体验到贴心服务、细心服务、耐心服务,切实打通服务各族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盘龙区委统战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