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我单位预算管理,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会计管理等工作,根据《昆明市市本级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要求,我单位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第三方中介机构购买“财务管理咨询”服务,现制定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中国民主同盟昆明市委员会购买财务管理咨询服务(目录代码:“E1501咨询服务—财务管理咨询”)。
二、 购买主体
中国民主同盟昆明市委员会。
三、 主要内容
(一)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相关制度的要求,为我单位提供财务咨询服务,辅助我单位财务核算。
(二)按照《预算法》及财政要求,辅助我单位编制报送部门预算、部门决算。
(三)辅助我单位完成绩效评价及考核(根据财政要求,辅助我单位对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形成考核资料及评价报告。)
(四)会计基础性评价(根据财政要求,辅助我单位对会计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形成考核资料及评价报告。)
(五)内部控制评价及考核(根据财政要求,辅助我单位补充完善本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制度,查缺补漏,形成评价报告与考核资料)。
(六)辅助我单位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财务咨询服务及技术支持。
(七)辅助我单位完成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财务咨询服务及技术支持。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预算2.8万元(大写:贰万捌仟整)。
(二)资金来源:拟从2022年年初预算项目“民主党派、侨联、台联、工商联履职保障经费”中列支。
五、 承接标准
(一)依法在工商管理登记成立的企业。
(二)组织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依法纳收和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五)掌握行政单位财务核算流程,具备财政预(决)算填报、国有资产管理、内控评价相关工作的胜任能力。
(六)具备10家以上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咨询服务经验。
(七)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会计师或以上职称。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我单位会计管理工作按要求实施,确保相关工作报送符合财政及其他相关部门要求。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2年7月20日—7月26日)
联系电话:0871-68240915
监督电话:0871-68241890
中国民主同盟昆明市委员会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