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基层统战 3月30日,富民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杨武一行到东村镇检查指导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东村镇分管领导,相关村委会干部、讲解员等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石桥村、柿花箐村、菖蒲箐村,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走访、现场讲解等方式详细了解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要充分挖掘特色亮点。各村有各自不同的区位、人文、资源、发展等特点,创建工作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在深入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遵循创建工作原则基础上,要充分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找准着力点和发力点,深挖细凿,防止创建工作“千村一面”,平淡无味,每个村有各自的特色亮点,进而提升创建工作质量和效益。
二是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讲解不能拘泥于僵化的讲解词和展板等信息,讲解员要全面了解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创建工作及村情民情,在灵活串联好各村创建工作要点的基础上,要结合各村的特色亮点,围绕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共建共享”的理念,充分挖掘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生动事例,充分展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良好格局和创建工作效益。
三是加强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基础在群众,受益也在广大群众,要持续结合群众生产生活、思想认识、文化习俗等实际情况,丰富载体和形式,灵活多样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不断增强“五个认同”,持续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是注重持续发挥创建效益。创建不是一时之功,镇、村、组三级要进一步完善创建机制、管理制度等软件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示范作用,广泛宣传动员群众支持和参与村内事务管理工作,珍惜和维护创建成果,持续发挥好创建效益,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支撑。(富民县委统战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