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时,以“十二个必须”强调了必须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提升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富民县各级各部门坚持党建引领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实效。
△富民县坚持党建引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杨丽菊 图)
富民县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实行了一把手领导责任制,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创建工作领导机构,把创建工作作为全县首要任务,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2021年,富民县委书记王秀江,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王磊作为富民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的双组长,多次参与了富民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在创建期间,王秀江到富民县委党校检查创建工作,在富民县创建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省市验收期间,代表富民县委、县政府和全县各族群众对富民的创建工作进行汇报,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推进会议中,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对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分析,确保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王磊深入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示范点罗免中心小学等地进行检查,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档案归档工作进行检查,参加富民县创建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省市验收及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推进会议等,对创建工作给予了具体指导,确保了富民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作为富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乡镇示范点,富民县罗免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始终将民族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行政村总支书记任成员的罗免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委关于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围绕全县“融城发展”中心任务,紧扣“融荣富民”主题,结合罗免镇实际,开展了参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和活罗免,美丽家园”主题活动,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把谋求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扩大政策宣传,积极开展创建实践,全镇经济社会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得到了健康发展。
赤鹫镇成立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工作人员的赤鹫镇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切实抓好中央、省、市、县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村(社区)、进景区、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等综合性工作,着力推进赤鹫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富民的各村(社区)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也坚持党建引领,认真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结合各村(社区)实际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传承优秀文化,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开遍了富民的每一寸土地。(富民县委统战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