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以文化共识促进政治共识”的工作新方法,利用文化活动把思想建设抓在日常、重在日常,丰富民建会员活动场所,团结教育广大民建会员,积极争创省级民建之家、春融同心·昆明市统战文化基地,我单位拟在昆明市盘龙区鼓楼街道交三桥社区居委会“王少岩微型纪念馆”向社会第三方机构购买文化背景墙制作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民建创始人生平事迹、基层风采、企业家风采文化背景墙”制作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民主建国会昆明市委员会
三、 项目概况
(一)主要工作内容
围绕“昆明民建创始人生平事迹、基层风采、企业家风采”这一主线,设计制作文化背景墙,利用文字和图片展示部分昆明民建创始人的感人事迹、基层组织的活动动态信息及展示民建企业家的风采。
(二)实施目的和意义
本次文化背景墙的制作目的是利用文字和图片展示部分昆明民建创始人的感人事迹、基层组织的活动动态信息及展示民建企业家的风采,并建成为教育全市民建会员的基地,引导广大会员继承民建优良传统,树立“岗位立功 实业报国 奉献社会”的崇高理念,激发广大会员的“爱国爱党爱会爱学”热情和敢为人先的奋斗激情。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拟从2021年年初预算项目“民主党派、侨联、台联、工商联履职保障经费”中列支。
五、 承接标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具有一定的广告设计经验和政府文化背景墙制作的专业人员、设备及相关的技术支撑;
(四)无不良记录,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不接受联合主体询价。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相关宣传资料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文化背景墙制作。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民建昆明市委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拟采用比选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5日)。
联系电话:0871-68241857
监督电话:0871-68241869
中国民主建国会昆明市委员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