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昆明市委关于购买固定资产清查服务公示
全面提升我单位财务管理水平,规范固定资产管理,面反映民革昆明市委固定资产情况。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为我单位提供固定资产清查,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精神,民革昆明市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相关工作,现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清查服务(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目录代码:E1401)
二、 购买主体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昆明市委员会
三、 主要内容
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配置、处置进行全面清理并出具相关清查评估报告。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0.6万元。
(二)资金来源:拟从民革昆明市委2020年预算项目经费“民主党派履职保障经费”中列支。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必须为有清查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为我单位提供固定资产清查服务。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进行自行采购。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民革昆明市委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