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市委成立40周年"主题征文】
在民盟旗帜下争做优秀盟员
我于1999年12月光荣加入中国民主同盟,成为民盟昆明市委和谐大家庭中第一个执业律师盟员。不久被盟组织选拔参加昆明市社会主义学院政治理论培训。通过一系列培训,激发了我欲为盟组织做点实实在在事情的强烈愿望。为此,多次向各级盟组织积极“请战”。
有为才有位的亲身体验
机会终于来临,2002年9月,受民盟昆明市委委托,我参加了市政协《昆明市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专题协商会。在会上,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及有关上位法,代表民盟市委对“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受到地方性法规起草单位的重视和采纳。同时,得到出席协商会议的市政协和市委统战部领导的关注与赞赏。
2003年,中共昆明市委、市政府委托市政协举办“人才强市与现代新昆明建设”专题研讨会。我受盟市委委派,以民盟昆明市委名义向“研讨会”投稿。接受任务后,我知道这是盟组织对我的信任,于是非常珍惜这个机会,发扬了律师善于钻研的作风,按期完成了投稿任务。由我执笔的《以科学的人才观创造性践行人才强市战略》,经盟市委组织专家论证、微调和审定,正式提交市政协。2004年6月,该文荣获“人才强市战略研讨会”优秀论文奖。同时收录于供各级党政领导工作参考的《人才强市研讨会材料汇编》中。2017年论文又荣幸入选云南省政协编辑出版的《新中国云南人才建设史料(昆明卷)》。
2004年7月,由市委统战部、盟市委领导和我组成课题组,头顶酷暑前往“长三角”进行专题调研和考察。依据上海、杭州、南京、苏州、宁波实地调研积累的素材,由我撰写的《以科学的人才观统领人才工作,锐意实践人才强市战略》调研报告,2005年初盟市委转换为集体提案。在市政协十届五次全会上,该集体提案被市政协主席会议确定为重点提案和主席督办件。依据提案建议,市委组织部开创性成立了专司人才工作机构。在参与市政协、民盟市委搭建的参政建言平台上,自己也在不断进步和成长。
2005年,我再次受命于盟市委,为市政协承办的“和谐社会·平安昆明”专题研讨会投稿。论文《科学构建和谐社会倾力打造平安昆明》经评选获奖,并收入有关文集。之后,依照市政协命题,我全程参加盟市委课题组对我市不同类型社区(城市居委会、乡村村委会、翻牌居委会)现状的专题调研活动。执笔前,我没有满足于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介绍、参观考察、与基层党政机关和社区工作人员座谈等常规调研,而是又抽出一周时间,骑自行车单独暗访城区和郊区十余家社区。在此基础上,结合“面上”素材凸显的普遍问题——经费困难且投入参差不齐、社区干部文化素质偏低与年龄偏大、有的不得不租用地下停车库办公等情况,撰写了《和谐社会应当从构建和谐社区入手》的调研报告。“报告”改编为盟市委集体提案后,市政协十一届一次全会指定为大会重点交流发言。全会闭幕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为此举办专题座谈会征求盟市委的意见,征求到的意见与提案建议,先后被市委和市政府出台的有关“和谐社区建设”的指导性政策参考吸纳。该提案当年被市政协评为“优秀集体提案”。
由于积极参政议政,且表现良好,同年我被盟省委和盟市委授予 “优秀盟员”荣誉称号。
依据“有为才有位”选拔原则,2005年下半年,我成为第一个以律师身份担任盟市委常委和第十一届市政协委员的盟员。
努力参大政,积极议要事
当选市政协委员后,始终唱响把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作为履职的主旋律。
(一)人类社会自从有了国家,就有了法治。现代意义的“法治”,把律师作用是否得到充分发挥作为标志性衡量依据之一。因此,我担任市政协委员的“处女”提案是《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治市中的积极作用》,受到市政协高度重视。十一届一次政协全会刚闭幕,时任市政协副主席陆玉珍率“社法委”全体委员,对我市律师行业进行三天视察和调研,调研报告直报市级领导。2008年,我又在十一届三次市政协全会提交《将律师协会作为独立界别及时有序纳入参政议政运行机制的建议》,根据提案建议,市委市政府密集出台五个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市委统战部两次致函:提案建议“很有建设性”。该提案促成了我市新一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名额首次直接分配律师协会。与此同时,盟市委更加重视法律界盟员的培养,并加大了盟员律师的选拔使用力度。通过盟市委选拔的盟员律师,在以后的履职中都有不俗表现。
(二)建言反腐倡廉,效果显著。2007年初我在市政协十一届二次全会提出《认真清理国家机关小金库,扎实推进廉政建设》的提案,契合国家反腐政策,受到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协高度的重视。《廉政建设》当年评为优秀提案,反腐倡廉内容正式纳入市政协提案及线索征集目录。本人也因此多年被市纪检监察机关特聘为“廉政工作特约监督员”。
依据在国内外与留学生座谈、长期调研,本人向十一届三次市政协全会提交了《不惜代价及时启动追捕打击外逃贪官联动机制的建议》。在市级党政目督办、市纪检监察机关联合督办下,主办单位原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领导、协办单位市国家安全局和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部门负责人重视并亲自办理提案及面商。2014年被省政协办公厅《云南政协信息(124期)》采稿,以《启动联动机制打击外逃贪官》为题专报省级党政领导。同时,直报全国政协办公厅决策参考。据此,市纪检监察机关创新的“市管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评议”活动,多次指定本人列席会议。我因此两次蝉联市政协“先进个人”殊荣。
(三)积极呼吁改善监狱工作环境和待遇。归纳我长期参与的监狱系统尤其是云南省第三女子监狱“黄丝带”社会帮教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撰写的《加大监狱建设投入力度,强化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机器》提案,转换为社情民意报送省级监管机构。随着监狱系统工作环境、人员待遇不断明显改善,使民盟、政协委员、提案的地位和作用在监狱系统得到进一步提升。时任民盟中央李重庵副主席专程来盟市委调研座谈、接见本人并合影留念。2007年“女三监”同时升格为盟省委、盟市委“社会服务帮教基地”,李副主席再次来昆出席剪彩挂牌仪式。此后,“女三监帮教模式”经盟中央规范、提升为民盟“黄丝带”行动,并在全国盟组织中推广。我因此荣获盟中央授予的“民盟社会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四)为融入国家战略积极献计献策。2013年提案《关于提高我市乃至我省地缘政治区位优势的建议》,契合后来国家主导、实施并得到国际社会热烈响应的“一带一路”倡议。该提案入选市政协编辑出版供有关党政领导及职能部门工作参考的《政协委员建言献策录(特辑)》。
(五)关注民生热点,建睿智之言。针对各种媒体追踪小摊贩与“城管”日益尖锐的热点,结合“城镇化”带来的失业大军不断叠加以及脱贫攻坚犬牙交错的复杂局面,经认真思考、认真学习、认真分析、积极调研,2014年提交市政协十二届四次全会提案《以人为本积极有序发展“地摊经济”,扎实提高贫困阶层经济收入》得到各级政协重视和市级城管部门积极评价。市政协率先以《社情民意反映(第34期)》专报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工作参考。当年省政协《云南政协信息(第125期)》以同名方式报送省级党政领导、省政协领导、省级民主党派,同时直报全国政协办公厅决策参考。2020年放活“地摊经济”成为全国两会热议话题、中央文明办出台专项政策为其“松绑”。地摊经济,在全国呈欣欣向荣发展态势。
在我履职的十余年中,提交建言献策文章七十余篇。评为优秀提案的有十余篇。近三十篇分别为市政协或省政协采稿,直报省市级党政领导及全国政协办公厅批阅或决策参考。二十余篇由盟省委采用,直报盟中央、省级国家机关工作参考。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以上成绩不属于我个人,它属于整个民盟,成绩的取得归结于盟市委坚定不移实施的人才强盟、依法强盟战略及其激励机制,我只不过是前进大潮上的一片小小浪花。
值此民盟昆明市委四十华诞之际,谨以本文祝福您:生日快乐!事事顺意!(民盟市委刘家屹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