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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区启动营商环境投诉“直通车”
[作者:晋宁区委统战部发布时间:2020-05-12 11:55来源: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工作,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进市场化、法治化营商软环境建设,

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晋宁区于近期出台了《昆明市晋宁区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暂行办法》,从四个方面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投诉处理落到实处。

一是细化分工,明确责任。规定了全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受理原则、受理渠道、受理时限、接受转办、调查核实办理、反馈意见、终止办理等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事项,力求做到“事事有交待、项项有结果”。

二是明确受理范围,规范受理流程。明确了给予受理的八个方面和不予受理的五个方面,规范投诉举报受理范围、渠道、时限,以及各个环节工作内容,提高办理效率、质量,确保群众和企业“投诉有门、投诉有方”。

三是及时高效,定期回访。在受理投诉举报事项后,及时启动调查程序,限时办结,对涉及多部门的问题,尽快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对办结事项“回头看”,确保不弄虚作假,切实维护群众和企业利益。

四是加强监督,严肃追责。多渠道公布投诉举报方法途径,对严重破坏营商环境、性质恶劣以及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不力、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

我区将继续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切实维护好市场主体利益,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完善和规范投诉机制,做到有诉必查、查必有果,进一步营造开放包容、重信守诺、亲商安商、务实高效全方位服务市场主体的良好营商环境。(晋宁区政务局  鲁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