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昆明市档案局档案达标工作的相关工作要求及《昆明市档案局关于开展年度档案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昆档发【2020】4号),为切实开展档案达标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精神,民革昆明市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相关工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档案电子化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E1701)
二、 购买主体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昆明市委员会
三、 主要内容
对民革昆明市委组织工作档案进行电子化扫描存档。对历届全市代表大会重要资料进行电子化扫描存档。对各基层委党员党表进行全面整理存档。对下发上报的重要文件进行电子化扫描存档。其他永久性留存档案进行电子化扫描存档。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8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0年预算项目经费“组织建设经费”(科目编码:2012802)列支。
五、 目标要求
严格按照档案整理国标的要求,完成档案整理编码,案卷装订,目录录入,档案扫描,原始图像制作,数据挂接,高清图像制作,数据备份,案卷目录工作.
六、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由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执行。
七、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以上计划市财政局于2020年5月12日复函同意,公示期为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9日
民革昆明市委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