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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经济
“清”而不“亲”:政商关系新倾向需重视
[作者:周洁发布时间:2017-11-15 10:34来源: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

“清”而不“亲”:对企业合理诉求不关心不作为

2017年3月甘肃社会主义学院举办了新的社会阶层及工商联主席培训班。学员们认为,习近平总书记“亲”“清”关系的讲话让政商双方有规可依、有度可量,同时也给党员干部和企业家之间怎样打交道,指明了方向,划出了底线。这对于打造绿色的政治生态、构建公正的市场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具有重大意义。学员们反映在从全面从严治党、反腐高压成常态,“不敢腐”已成气候的背景下,如今在与政府部门交往过程中,领导干部大都做到了清白纯洁,以权谋私、“勾肩搭背”的现象几无踪影。但是,与此同时,政商关系也出现了另外一种倾向:“清”而不“亲”,对非公企业合理诉求不关心、不作为。不少干部“谈商色变”,甚至对企业家避而不见。即使相见,也是脸好看,结果事不办。从过去的“勾肩搭背”变成“背对着背”。

阿里巴巴的马云在4月底的一次演讲中提到:“在反腐之前,商人和政府官员走得太近,所以现在也会出现《人民的民义》这样的电视剧和小说。但是反腐以后,政商关系又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政府怕商人,商人也怕见政府官员,这也不对。”为了避嫌,许多干部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对支持民营企业缺少积极性。有企业家学员说,工作到饭点,留干部吃饭,十有八九遭婉拒。当然,这是小事,关键问题是在事关企业发展的资金项目方面,也难尽如人意。国家和省市早就明确了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等方面,对非公有制企业和其他所有企业一视同仁,实施同等待遇。然而实际工作中并未做到“一碗水端平”,身份上依然“重公轻私”。有些地方的项目招投标就像“萝卜招聘”,表面一视同仁,但会从企业资质、项目经验、人员组成等方面设置各种条件,转了一圈最终民间资本还是被挤出局。贷款方面,经济下行压力下,抽贷、断贷现象更为突出,融资难更为厉害。金融机构往往“天晴送伞,下雨收伞”。贷给国有资产放心大胆,放给民营企业则小心谨慎顾虑重重。统计数字表明,2016年上半年甘肃省银行发放贷款中,国有企业占到77%,民营企业及其他方面总共占23%,而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却是最需要银行贷款支持的。审批手续繁琐的问题仍然突出。许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抱怨“建一栋楼盖一百多个章,批一块地得跑两年”“等手续办好,商机早失了”。唯有积极破解“清”而不“亲”的政商关系,才能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政商关系“清”而不“亲”的原因

造成“清”而不“亲”政商关系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制度设计不完善,政企边界界定不清。有学员分析,造成长期以来政商关系越位、错位现象突出的原因主要是制度设计不完善。政府和企业之间、干部和商人之间缺乏清白、明确的行为界限和规范,导致干部有意撇清,民企怕惹麻烦,两者关系因此出现了非正常的疏远。一个领导干部如果将贷款或项目批给民营企业,一旦企业还款困难或者项目经营失败,往往会面临巨大的审计和监察压力。相反,如果将贷款或项目批给国有企业,压力则会大大降低。这也直接影响干部与企业接触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有学员直接指出企业家自身的问题。个别不良民营企业与官员勾肩搭背搞利益输送,腐蚀了官员,伤害了自己,又损害了民营企业形象,影响了整个社会对民营企业的认识与观感。“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客观上造成一些干部对民营企业避之唯恐不及。

二是思想观念落后,缺乏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契约精神。有些地方仍然官本位严重,重官轻商;关系文化、圈子文化盛行;缺乏现代契约精神,法律意识不强,“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今天谈好了明天官员不高兴就会变,换了主官更是要推倒重来。”以行政命令代替法律规则,不守信用,不遵守合同现象时常发生,政府信用和形象受到损害。另一方面,企业家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意识,过度依赖官员和人脉关系,不能遵守行为市场规则。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领导干部之间互不信任,互相防范,官员怕商人利益腐蚀,商人怕官员吃拿卡要,无法按照市场经济游戏规则建立“清”而又“亲”的政商关系,影响制约了非公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是存在信息鸿沟,政商之间信息不对称。建立良性政商关系主动权在政府。由于政府信息公布与企业之间存在较大信息鸿沟,导致善政不能及时惠及非公有制经济。很多政策的制定过于原则,多为支持鼓励等指导性意见,缺乏操作细则和配套措施,执行标准、申请程序等也不具体,“玻璃门”现象比较严重。另一方面,信息公开和获取的平台少、通道不畅,造成政商之间的信息鸿沟阻隔,非公有制企业不能及时有效利用政策。有70%左右的非公有制企业主表示对各级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不知情或知之甚少,扶持政策成为“抽屉政策”。

破解“清”而不“亲”政商关系的对策建议

2016年,西部很多省区非公经济增加值低于全国60%的平均水平,折射出西部非公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层次低,对经济的带动作用弱的现状。

建立“清”“亲”政商关系,营造非公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对于促进西部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建议采取以下对策:

一是厘清政企关系边界,以制度规制政商行为。建议西部省区出台明确政企关系边界的政策,让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交往时心中有数,没有后顾之忧。用“权力清单”来明确政府的行为界限,尽可能界定具体工作中容易出现的模糊地带,尽量把细节要求补足,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用“负面清单”明确企业的经营范围,确保“法无禁止皆可为”;用“责任清单”来明确政府的市场监管范围,做到“法定责任必须为”。如此划定政商权责的范围,“亲”就能保持合理尺度,“清”就有实质保证。在这方面,非公有制经济大省广东、浙江已先行一步,先后出台了《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机关工作人员经过必要的批准,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应邀参加符合规定的企业年会等各类活动。对于企业的某些工作餐,如果“确有需要”,也应当准许。这些文件针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有相关规定但操作性不强、规章制度之间衔接不畅等问题进行“打补丁”“填空白”,制定了政商交往的正负清单。既不可权钱交易,也不能互不往来。防止“勾肩搭背”和“谈商色变”两种错误倾向,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帮扶制度,消除领导干部懒政行为。构建新型政商关系,领导干部应率先垂范。特别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经济新常态发展的背景下,这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更是有效便捷之举。2016年1月,山西省委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开展全省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工作方案》,要求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帮扶民营企业制度,真正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促进发展。甘肃省早在三年前就出台了《关于建立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工作制度,2016年又出台省级领导联系商会制度。问题的关键是,一定要抓好这些政策的落实,并使之常态化。

三是营造“清”“亲”新型政商关系的良好氛围。要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为一项战略任务,使国家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真正传达到非公有制企业主一端,帮助他们及时了解、掌握和吃透政策、正确运用政策,填平政企之间的信息鸿沟,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推动效应。同时,大张旗鼓地对优秀企业和企业家进行宣传和表彰,真正营造亲商、护商、扶商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是完善不廉洁企业的“黑名单制”。进一步完善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和不廉洁企业及其负责人“黑名单”制度,推进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对于廉洁记录良好的企业,予以表彰、鼓励、扶持;对不廉洁企业或者有行贿记录的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在相关规定期限内不得授予政治荣誉或者给予政治安排。毕竟,民营企业的自律是政商关系构建的基本支撑。(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系甘肃社会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