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昆明市委高度重视政党协商,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政党协商制度效能,政党协商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充满活力。
一是制定协商制度。出台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办法》,每年年初提出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对政党协商作出制度安排,不断增强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实效性。
二是规范协商程序和内容。市委重要文件和重大决策出台前,听取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并邀请他们在决策过程中参与讨论,决策执行中进行监督。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突发事件及时通报。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决策、涉及民生保障的重大政策调整和重要人事安排等问题列入协商范围。5年来,召开协商会、座谈会、通报会30多次。
三是健全协商工作机制。健全知情明政、考察调研、工作联系、协商反馈四大工作机制。全市性重要会议邀请民主党派市委负责同志列席,邀请民主党派市委负责同志列席市政府常务会和参加重要外事活动。民主党派市委负责同志列席市政府常务会年均20余次。把民主党派专题调研纳入全市决策研究体系,支持民主党派与所联系政府部门开展对口交流。调研成果由市委列项督办,部门负责落实,办理结果
向民主党派市委通报。政协提案、人大建议案办理反馈机制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