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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市台办)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作者:黄斯维发布时间:2017-09-27 14:39来源: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

一、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7年工作计划

(一)统筹推进全市统一战线工作

(二)加强理论学习,筑牢理想信念基础。

(三)着力推进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四)抓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五)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

(六)推进非公有制领域统战工作

(七)深化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

二、 2016年度市委统战部(市台办)部门决算表

三、 2016年度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市委统战部 (市台办)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抓好经济统战工作;同心协力,多措并举,切实抓好民主党派工作;维护团结,促进和谐,切实抓好民族宗教工作狠抓调研,促进创新,切实加强统战工作制度建设;加强联络,做好服务,切实抓好海外统战工作;筑牢基础,注重培养,切实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狠抓调研,促进创新,切实加强统战工作制度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1. 机构情况

2016年末独立核算机构1个,无增减变动。

2. 人员情况:

(1)人员编制: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昆办通[2002]24号)、《关于市级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机构、专项事业编制、领导职数问题的通知》(昆编[2003]5号)及《中共昆明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昆办通[2006]39号)文件精神,市委统战部编制38人(其中机关工勤人员6人)。

(2)年末实有人数38人。

(3)车辆编制:车改后共有车辆编制1台,现配置车辆为1辆越野车。

(4)离退休人员:离休6人,退休14人,合计20人。

(三)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6年,市委统战部在市委的领导和省委统战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统战工作会议和《条例》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当龙头、促跨越、上水平、惠民生、奔小康五项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统一战线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抓推进、抓落实、补短板、求实效,不断开创统一战线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提供广泛力量支持。

1、 市委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

(1)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统战工作。内容涉及传达全省统战部长会议精神及我市贯彻意见、成立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协委员协商产生办法、市台联换届、农工党市委换届、市工商联换届、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宗教会议精神及我市贯彻落实意见、我市凝心聚力“十三五”行动方案等9次9个议题,包含统战工作五大关系的方方面面。

(2)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统一战线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对中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贯彻落实专项督查,向省委督查组作专题汇报。成立由省委常委、市委连元书记任组长;市委刘智副书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统战部杨皕部长,市委常委、李志工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3个,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委统战部。连元书记主持召开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重点工作规划(2015-2017年)》《中共昆明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及计划》《中共昆明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中共昆明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4个文件。全市14县(市)区党委统战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全部召开了党委统战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规则和细则。

(3)学习贯彻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将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纳入2016年市委中心组第四次理论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把《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解答》一书作为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资料。将中央、省委、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等材料编印成册发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习。召开全市统战部长联席会议,全市14县(市)区统战部长、5个开发(度假)园区统战部长围绕学习贯彻全省统战部长会议精神,畅所欲言,深入交流。

2、 多党合作工作取得新成效

(1)协助各民主党派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引向深入。支持各民主党派人士深入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省委、市委统战工作会议会议精神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筑牢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支持各民主党派市委结合自身特点开展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结合暑期培训班活动,开展同心杯演讲比赛;利用“五四”活动契机,组织各民主党派中青年后备干部重走红军路,开展爱国主义传统教育。主办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浴血金沙”主题书画展等主题活动,打造统战文化品牌。民盟昆明市委打造民盟中央教育基地,民革举办纪念孙中山诞辰150周年音诗会;民进市委举办“不忘初心.正道行”大型音诗会;致公党挖掘南侨机工回国抗战史。组织市级各民主党派“同心”助力禄劝脱贫攻坚,共发放3000元义诊药品、82个家庭药箱,共投入38100元,受益人数600余人。

(2)落实政党协商制度。执行《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办法》和《中共昆明市委2016年度政党协商计划》。全年召开情况通报会、协商座谈会6次,其中市委主要领导参加的有2次。年中,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主持就开好市党代会,主持召开座谈会,征求市级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对党代会报告的意见;年底,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程连元同志,市长王喜良同志参加昆明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调研成果协商会。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杨皕同志主持召开情况通报会4次,向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通报全市重要人事任免、党风廉政建设、财政、教育、卫生等情况。出台《昆明市特约人员管理办法》,强化特约人员监督作用。对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人员的推荐、选聘和管理等进行规范和归口管理。推荐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督员、教育督导员、行风评议员等,支持他们参加相关监督检查工作,为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创造条件。

(3)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参政党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统战部关于协助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积极支持各民主党派按照参政党建设目标,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坚持和完善昆明市各民主党派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党派工作联系制度、《昆明市市级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制定印发各民主党派市级机关工作目标考核细则。指导农工党昆明市委顺利完成换届任务,实现新老交替和政治交接。

3、 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工作有新进展

(1)利用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的平台,切实做好政治引导、掌握情况、信息传递工作。本着团结、教育、引导的原则,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知识分子的聪明才智,引导和动员全市党外知识分子为新昆明建设作贡献。在统战部部务会的领导下,以专题交流、情况通报、主题调研等方式组织党外知识分子人士代表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了解思想状况、听取意见建议,为经济社会建设献计出力。5月28日,市委统战部组织部分联谊会会员代表在省社会主义学院进行座谈,通报省、市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并听取参会人员对昆明市统战工作的意见建议;8月26日,统战部领导、联谊会班子成员到重庆垫江商会调研,了解企业发展和商会建设情况。一年来,多次组织党外人士参加(或列席)全市重要工作会议及统战系统的各类学习培训和考察,不断提升他们的能力素质和建言献策水平。

(2)在无党派人士中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加强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教育培训工作。一是按照《关于深入推进无党派人士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年初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党外人士代表积极参加挂钩扶贫等活动。6月24日,组织无党派、党外知识分子人士代表与统战部机关一起到禄劝县屏山镇“挂包帮、转走访”扶贫点开展义务巡诊、社情民意调研。二是 加强对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教育引导,凝聚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9月12日至14日在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举办首期“昆明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代表培训班”,来自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代表共41人参加学习培训。培训紧紧围绕当前的形势、时代特征和现实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加强思想引领、素质提升,为推动昆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3)探索创新,整合资源,扎实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参与者,广泛联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把他们团结和凝聚在党和政府的周围,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是统一战线工作的新的着力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央、省、市统战工作会议精神,4月初开始,在全市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调研,动员11个市级部门及19个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参与,对昆明市新的社会阶层开展了较为全面的基础情况调研,形成《昆明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调研报告》。建立了2000余人的新阶层人士信息数据。建立了由市委统战部牵头、市级相关部门组成的昆明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4、 民族宗教工作领域和谐稳定

(1)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把示范区建设纳入市委目督办对各县区考核项目,示范区建设呈现有序展开、扎实推进的良好局面,现已创建27个示范点(示范县1个,示范乡镇5个、示范村5个、特色村6个、示范社区1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成效明显,带动性强。在第二轮“十百千万工程”示范点创建中,省民宗委下发了《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16—2018)》(云民宗发〔2016〕11号)通知中,昆明市共有38个点,2016年建设12个点。3月28日,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暨团结稳定形势研判会议,宣传党民族宗教政策,学习贯彻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局长会议和全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全省民宗委主任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对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形势进行了研判分析。

(2)认真学习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市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专题研究部署,拟于12月中旬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

(3) 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工作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作用,适时召开会议,组织、协调排查区域内民族宗教领域隐患,妥善处理宜良县“东方雅典城”、 四川色达五明佛学院劝返工作、昆明教区北京路主教府教堂屋顶神像等涉及民族宗教热点难点问题和矛盾20起。每个季度按时报送热点难点排查情况,未发生因民族宗教问题引起的重大突发事件。加大民族、宗教工作领域重大问题调研力度,形成《 昆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调研报告 》上报省委统战部。

(4)开展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工作。按照省委统战部《关于报送伊斯兰教经文学校规范管理工作总结的通知》,深入调研,形成《突出重点、强化职责,扎实推进伊斯兰教经堂教育规范管理》报告。安排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对重点工作的3个县区、2个宗教团体、1个宗教场所进行专项工作补助。妥善做好部分“菩堤学会”学员拟前往香港参加“度母共修法会”教育管理工作,经过进一步的摸排和宣传教育,梳理特定身份人员与境外敌对势力和对我渗透组织有联系和往来的情况,并开展相关工作。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完成了《昆明市关于防范和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调研报告》。

(5) 全面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核拨10万元用于宗教团体自身建设。举办昆明市2016年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班,120名宗教界代表人士参加了培训。积极支持宗教团体及宗教场所开展合法的宗教活动,并做好思想政治引导。积极承办云南省伊斯兰教第十二届“卧尔兹”演讲比赛,来自全省12个州(市)的49名选手参加了比赛。全省12个州(市)伊斯兰教界人士约3100余人次聆听了比赛。健全完善市级领导挂钩联系宗教代表人士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级领导挂钩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按照挂钩联系要求,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5、 海外联络工作有新进展

(1)加强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以留学人员创业创新、建言献策、服务中心工作等为主题,每季度举办一次“涉侨涉台涉外”联席会议,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就做好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进行深入探讨,为做好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搭建平台。随昆明市代表团赴香港、澳门开展昆明形象展示推介活动。活动期间走访澳门云南同乡联谊互助会、澳门云南工商联会、云南旅港同乡会等港澳云南籍侨团、侨领,与省政协港澳委员联谊会23名全国和省、市政协委员座谈交流,与云南旅港同乡会青年部的十多位杰出青年开展了联谊活动,升华了港澳同乡社团的爱国爱乡情结。参与举办南博会,与来自12个国家和地区的30余位海外侨领、海内外新生代青年、昆明海归青年代表联谊交友。组团出访越南、缅甸、柬埔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加强昆明与 “一带一路”经济带上接壤国家之间的经贸合作交往,密切与当地侨团和华人华侨的联系,扩大昆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影响力。

(2)昆台交流交往密切。成功举办“云港澳台青年台胞双创云南活动周”、“两岸青年七彩云南联谊活动周”和市台联成立30周年活动,加强与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青年精英的交流合作。共接待台湾政要和重要团组24批437人次来昆交流参访,包括台湾政要参访团、台湾贸易中心参访团、中华民族团结协会及中华黄埔三军退将总会参访团、江苏台协会长参访团、云林县议会参访团、云港澳台青年双创交流团等重点交流团组。共组织24个团组赴台交流,包括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创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

(3)加强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组织侨联干部、归侨侨眷代表参加市级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暑期培训班。召开昆明市海外联谊会第五届理事会第六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理事们齐集一堂,加强沟通联络,共商总海联会发展大计。组织力量,撰写《关于进一步加强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的意见》调研报告,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的意见》。我市共有建制内港澳海外代表人士53人,分别在市侨联和市侨商会兼职或任职。新建海外侨领、海内外新生代青年、昆明海归青年共计73人的重点人士数据库。截至目前,港澳海外代表人士共计173人。市级领导联系港澳地区和侨界人士24人。登记在册的重点台胞台属共计1440户5679人。

6、 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有新抓手

(1)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才队伍建设。组织54名民营企业家参加为期一周的浙江大学高级研修班,在昆明市社会主义学院开展1期80余名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参加的“2016年度昆明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培训班”。授课结合现实紧密、针对性强、紧贴云南昆明企业发展实际及发展特点,与昆明民营企业家同堂交流,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家解读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影响下,如何理性思考自身企业发展,帮助企业家们寻找破觖制约企业发展的难点及对策通过培训,进一步把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为昆明市非公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和非公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能力和智力支持。建立100名非公经济人士信息档案收集工作。根据中央统战部等14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要求,制定《昆明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昆明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截至11月底共评价非公经济人士30名。

(2)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和推动光彩事业发展。制定印发《昆明市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投身光彩行感恩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市委常委、统战部杨皕部长带领10家驻昆商会参加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中国光彩事业德宏行”活动,捐赠60万元参与帮扶德宏傣族、景颇族贫困人口脱贫光彩行动。深入开展“百村帮百企”脱贫攻坚行动, 全市109家企业、商会参加帮扶活动,联系挂钩村委会51个,到位资金278万元,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677户,帮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208人。

(3)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维权领导机构和维权工作机构,在昆明重庆垫江商会、昆明四川隆昌商会、昆明保山商会等20家商会成立商会组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制定《昆明市2016年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工作方案》,牵头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执法监督部门依法管理,切实保障和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继续加强市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制度,进一步深入开展“进园入企”活动,加强和密切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的联系。服务型商会建设工作经验在中国统一战线杂志刊登推广。

(4)做好工商联(商会)换届准备工作。根据中央统战部、省委统战部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出台我市《工商联(商会)2017年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工商联换届方案》,指导市、县(市)区做好工商联换届准备工作。

7、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1)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有关党外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安排使用规定。市县两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党外干部选配到位;现有实职厅级党外干部6人,县处级党外干部107人。其中,市交运局、科技局、审计局、投促局、文广体局、市统计局6个部门配备了党外正职;市政府、市政协配备了党外副秘书长,市政府22个部门配备了党外干部。与市委组织部、市政协党组共同修订《政协委员协商产生办法》,新增港澳界别和新的社会阶层界别。精心安排,周密组织推进政协委员产生工作,为明年市政协换届做好准备。选派7名干部参与县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

(2)加强“六支队伍”基础工作。在市委党校(市社会主义学院)举办民主党派暑期干部、侨联、台联干部,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新的社会阶层等6期培训班,培训600人次;在北京大学举办统战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在清华大学举办对台干部培训班。建立健全了民主党派、无党派、民族、宗教、非公经济人士和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六支队伍”数据库。

7、 统战理论研究和统战部门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1)统战理论研究、调研宣传和实践创新成果、信息工作情况。报送参评调研报告《昆明市统一战线服务“十三五”规划对策研究》《昆明市新社会阶层调研》《新常态下加快昆明台资中小企业发展对策研究》3篇。全年在《云南统一战线》刊登文章4篇,《中国统一战线》采用文章2篇,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与省委统战部网站、微信形成互联互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中国统一战线》网站采用宣传稿件6篇,云南统一战线网站、微信采用255篇,超额完成了工作任务。6月、10月分别向省委统战部上报实践创新成果各2篇。《昆明市推进北京路主教府建设工作情况》、《五明佛学院劝返工作情况》和《昆明召开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等重要信息被省级领导批示,全面完成了省委统战部下达的信息工作任务。

(2)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自身建设情况。组织全市统战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及时统筹安排全市学习贯彻活动,通过中心组学习、辅导讲座、座谈交流、情况通报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会议精神实质,用重要会议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在市委党校举办基层统战部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统战干部履职能力和自身素质。

2017年全市统战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中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和《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对统战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更加和谐,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聚智献力。

(一)统筹推进全市统一战线工作

1. 积极向市委常委会议汇报工作。向市委常委会汇报全省统战部长会议精神,研究提出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将统战方面重要事项提请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协调市委主要领导出席统战方面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

2. 充分发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筹备召开2017年度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全市贯彻落实统战方针政策方面的重大问题。

3. 贯彻落实《凝心聚力十三五行动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推进三大行动,实施六大工程建设,抓出昆明的亮点和特色,形成工作经验。

(二)加强理论学习,筑牢理想信念基础。

1.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一届市委二次全会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统一战线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把十三五规划实施作为建言献策的重要内容,围绕《凝心聚力十三五行动方案》,结合各自优势开展调研,提出真知灼见,抓出亮点和特色。

2. 继续深化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继续组织市级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支持配合民主党派市委结合自身特点开展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利用“五四”活动和暑期培训契机,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和同心杯演讲比赛。继续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

3. 强化统一战线干部职工学习培训。按照市委安排部署,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2期基层统战干部培训班,增长基层统战干部见识,提升基层统战干部素质,为做好新形势下的统战工作夯实基础。

(三)着力推进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1. 落实政党协商制度。继续执行《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办法》,制定《中共昆明市委2017年度政党协商计划》。不断完善课题协商会、情况通报会、座谈会、专题调研成果汇报会等政党协商的内容和形式,努力推进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2. 提升参政议政实效。进一步扩大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有序政治参与范围,拓宽民主党派知情范围和参与程度。继续贯彻落实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制度、民主党派负责人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支持民主党派密切联系成员,反映群众呼声,落实《昆明市特约人员管理办法》,继续推荐民主党派人员担任特约人员,继续探索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

3. 支持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民主派市级组织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拓宽民主党派后备干部培养渠道。协助做好相关民主党派市委换届工作,做好政治交接。

(四)抓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1. 继续加强教育培训,做好推荐选拔工作。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展视野、整合资源、健全制度、创新方法,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外干部。继续抓好“六支队伍”培训班,计划举办6期,培训500人次。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圆满完成昆明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的协商产生和第十四届人大党外代表的推荐工作。派出7名工作人员继续做好县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

2. 继续深入调研,摸清底数。根据调研情况,建立新媒体从业人员、网络意见人士、留学人员、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新的一代等数据库。执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系工作机制,研究成立新的社会阶层工作处,建立新的社会阶层工作点不少于2个。

3. 进一步加强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推动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工作,探索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新的开发(度假)园区、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机构建设。

(五)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

1. 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有关会议精神;加强对民族政策、民族理论、民族问题的研究。继续加大示范区建设的力度,推进昆明市“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点的创建任务。对全市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情况开展督促检查,促进我市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得更有尊严,幸福指数得到提高。

2. 加强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民族理论、工作方法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掌握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及少数民族人才数据,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大力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维护和促进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密切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重视培养民族地区知识分子,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党外知识分子骨干,积极培养少数民族专业人才。

3.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推动宗教事务管理社会化、法制化。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使宗教活动场所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加强爱国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支持宗教团体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做好有关宗教团体的换届工作,选强配强协会领导班子。

4. 加强培训,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的积极作用。把宗教理论政策列入各级党校、行政院校、社会主义学院学习培训内容,通过系列的学习教育培训,努力实现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结构合理优化,充分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5. 妥善处理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继续坚持完善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民族宗教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抵御渗透工作,妥善处置民族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确保不出现因境外敌对宗教势力渗透而引发的社会问题。

(六)推进非公有制领域统战工作

1.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深入开展光彩事业。把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增强“四信”,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促进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重要目标和途径。充分发挥非公经济人士主体作用,坚持教育与实践并重,提高参加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继续开展守法诚信教育,着力构建健康政商关系,创建良好营商环境。引导民营企业加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企业文化建设,让“四信”教育、党建工作、优秀传统文化成为企业文化建设的血脉和灵魂。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数据库建设;组织非公有制代表人士培训班、民营企业家异地培训班;广泛宣传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贡献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典型事迹,引导他们增强创新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法治意识。研究进一步开展好光彩事业的措施和办法;继续组织开展光彩行感恩专项活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2. 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成长。围绕我市“一产做特、二产做大、三产做强”,着力推进“188”重点产业发展(即1个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8个工业产业、8个服务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引导民营企业紧盯重点产业,抢抓发展机遇,选准项目,找准切入口,加快升级发展,推动构建贴合昆明实际的民营经济产业发展体系。坚持服务立会、服务兴会宗旨,建立健全政策、信息、金融、维权服务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昆明政商直通车”线上线下平台,建立以市工商联执、常委为核心的非公经济大数据库,提高精准服务民营企业的能力、质量和水平。

3. 做好工商联(商会)换届工作。按中央、省、市《工商联(商会)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县(市)区做好工商联换届工作,确保2017年4月完成市县两级工商联(商会)换届工作。

(七)深化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

1. 整合工作力量,做好新侨工作。充分发挥海外联谊会、归国留学人员联谊会、昆明侨商联合会等平台载体作用,加强与港澳台年轻新生代和海外代表人士的联谊联系,加强与港澳台及海外侨团组织及工商界人士的联谊交往;继续完善台胞、台属、台商、港澳同胞及眷属、海外侨胞、归侨侨眷数据库。

2. 增强服务理念,拓展交流空间。即打造“涉台宣传进社区活动周”、“涉台教育进校园宣传月”涉台宣传品牌及“两岸青年七彩云南联谊活动周”交流品牌。创建“内容多元化、活动持续化、项目品牌化、交流双向化”的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创建加强昆台两地青年之间交流合作的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创建引进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和理念体现昆明优势特色的海峡两岸文创体验基地。构建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为高原特色农业合作载体;构建云台工业园为云南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载体;构建“南博会”、“云台会”、“农博会”、“台湾名品博览会”为会展交流合作载体;构建维护台胞合法权益的维权服务载体。

3. 部门财务管理情况

专人负责部门财务管理工作,统一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核算。

二、 2016年度市委统战部(市台办)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三、 2016年度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总收入1265.7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在财政拨款中行政运行820.39万元,占总收入的64.8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46.35万元,占总收入的27.36%;其他统战事务支出45.92万元,占总收入的3.6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万元,占总收入的0.24%;住房公积金支出50.09万元,占总收入的3.96%。

2016年行政运行收入820.39万元,2015年行政运行收入739.27万元,2016年比上年增加81.12万元,主要原因是干部个人工作收入有所提高和车辆补贴的发放。2016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346.35万元,2015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290.63万元,2016年比上年增加55.7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省委统战部支持民族宗教方面的经费,预算追加了领导出国境经费和补助陆军讲武堂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经费支出126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0.48万元,占总支出的68.77%;项目支出395.29万元,占总支出的31.23%。

1、 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870.48万元中,行政运行支出820.39万元,占总支出的64.81%;住房公积金支出50.09万元,占总支出的3.96%。

2、 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395.29万元中,维稳工作经费27万元;经济统战工作经费24.12万元;统战特需费19.50万元;民族宗教工作经费27万元;海外统战工作经费10万元;民营经济人士工作经费10.8万元;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经费及宣传干部培训费13.5万元;民主党派工作经费21.2万元;台盟昆明总支工作经费1.50万元;宗教场所修缮经费15万元;党外知识分子无党派工作经费9万元;党派培训工作经费21.7万元;民族宗教培训工作经费13.74万元;涉台宣传工作经费15万元;对台交流协调工作经费20万元;台创园推进工作经费12.81万元;涉台投诉及突发事件处置经费10万元;昆台合作经费20万元;对台招商引资联络经费20万元;昆明市青创会工作经费5万元;昆明市反渗透工作经费35.92万元;云南陆军讲武堂经费补助10万元;部主要领导赴老挝缅甸越南出访经费3.02万元。

2016年行政运行支出820.39万元,2015年行政运行支出739.27万元,2016年比上年增加81.12万元,主要原因是干部个人工作收入有所提高和车辆补贴的发放。2016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46.35万元,2015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90.63万元,2016年比上年增加55.7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省委统战部支持民族宗教方面的经费,预算追加了领导因公出国境经费和补助陆军讲武堂经费。

3. 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16年总收入1265.7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在财政拨款中行政运行820.39万元,占总收入的64.8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46.35万元,占总收入的27.36%;其他统战事务支出45.92万元,占总收入的3.6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万元,占总收入的0.24%;住房公积金支出50.09万元,占总收入的3.96%。

2016年行政运行收入820.39万元,2015年行政运行收入739.27万元,2016年比上年增加81.12万元,主要原因是干部个人工作收入有所提高和车辆补贴的发放。2016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346.35万元,2015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290.63万元,2016年比上年增加55.7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省委统战部支持民族宗教方面的经费、领导因公出国境经费和补助陆军讲武堂经费。

4.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公务接待费12.73万元;2015年是26.18万元,比上年减13.45万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12.11万元;2015年是97.41万元,比上年减85.3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1万元;2015年是8.24万元,比上年减6.27万元。因公出国境大幅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减少了赴台交流的团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去年比较,一定程度的增加,主要是因为车辆行驶的公里数增加,修理费用增加,另外,扶贫工作任务重,市委统战部的扶贫点在禄劝的克梯村和普福马六塘村,路程相对较远,增加了车辆下乡的油费和过路费。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相关规定。

预决算“三公”经费比较情况: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决算数12.7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2.27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相关规定。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0万元,决算数12.1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2.1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超支的原因:国家搞“一带一路”建设,统战部要加强与东南亚国家的侨务方面的联系,今年增加了1人。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14.51万元,决算数14.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年初预算比较,基本持平。

(2)会议费支出情况:会议费支出6.9万元,上年支出14.99万元。比上年减少8.09万元。

(3)培训费支出情况:培训费支出73.63万元,上年支出16.61万元。培训费增加的原因:之前年度市委统战部每年例行的培训都是由组织部统一拨款组织,2016年,培训经费直接拨到了统战部,所以经费大幅增加。

(4)其他对部门影响较大的情况:

2016年,市委统战部支出了省划拨的宗教反渗透经费35.92万元,主要用于宗教场所的修缮,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委统战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5.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5.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91万元,基本持平。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市委统战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5.77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5.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04%;住房保障支出5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6%。

其中:基本支出870.48万元中,行政运行支出820.39万元,占总支出的64.81%;住房公积金支出50.09万元,占总支出的3.96%。

项目支出395.29万元中,维稳工作经费27万元;经济统战工作经费24.12万元;统战特需费19.50万元;民族宗教工作经费27万元;海外统战工作经费10万元;民营经济人士工作经费10.8万元;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经费及宣传干部培训费13.5万元;民主党派工作经费21.2万元;台盟昆明总支工作经费1.50万元;宗教场所修缮经费15万元;党外知识分子无党派工作经费9万元;党派培训工作经费21.7万元;民族宗教培训工作经费13.74万元;涉台宣传工作经费15万元;对台交流协调工作经费20万元;台创园推进工作经费12.81万元;涉台投诉及突发事件处置经费10万元;昆台合作经费20万元;对台招商引资联络经费20万元;昆明市青创会工作经费5万元;昆明市反渗透工作经费35.92万元;云南陆军讲武堂经费补助10万元;部主要领导赴老挝缅甸越南出访经费3.02万元。

四、 市委统战部 (市台办)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委统战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51万元,支出决算为39.35万元,完成预算的99.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2.11万元,完成预算的121.1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14.51万元,支出决算为14.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2.73万元,完成预算的84.8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整体小于预算数。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与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用略有减少,因公出国(境)费主要原因是昆明市加强了与港澳台、东南亚国家的交流,今年部机关共有5人赴港澳台、老挝、越南、缅甸、泰国进行参访交流,增加了因公出国境的费用。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9.35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38.15万元,比2015年减少98.80万元,下降71.52%。其中: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97.41万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2.1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85.30万元,减少86.34%;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51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51万元,与上年持平;201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18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7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45万元,下降51.3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八项规定的出台,部机关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及市纪委相关规定规范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的管理,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2.11万元,占30.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1万元,占36.87%;公务接待费支出12.73万元,占32.3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2.11万元。今年部机关共安排5人赴港澳台、老挝、越南、缅甸、泰国进行参访交流,增加了因公出国境的费用。开展内容包括:部领导带队赴香港澳门开展业务;赴台湾考察,加强了与港澳台、东南亚国家的交流。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51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正常业务工作开展、下乡扶贫、机要等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下半年进行车改。2016年下半年昆明市委统战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机要用车。

3. 公务接待费支出12.73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支出12.73万元。主要用于台办港澳台来内地参访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市台办全年接待团组43个,接待人次608人。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委统战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78万元,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38万元,与2015年对比增加了31.4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根据全国总工会的要求,年初预算增加了7个节日的职工福利费;同时由于部机关办公电脑也到报废期,正在报废过程中,所以维修成本略有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机关日常办公支出的印刷费、水费、办公室电脑的维修维护、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召开会议、车辆的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乡扶贫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日常机构运转的相关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因市委统战部办公电脑、打印、复印等设备都也达到报废年限,并办理了报废手续,所以进行了设备采购,所有设备采购均通过了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合计金额134680元。采购资金由于年初无法预见和报废手续没有完成,所以年初没有预算。所有支出的采购资金均通过改变年初预算的项目经费的资金用途,所有改变用途的申请均经过市政府、市财政局批准。其中购买办公用设备67210元;改造490会议室多媒体及8号楼附楼会议室55470元;聘请第三方进行资产清查12000元。根据市财政局的要求,通过政府采购聘请了第三方机构昆明深涵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资产清产,并聘请昆明市海元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资产审计,出具了《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审计报告》《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经济鉴证报告》。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5、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 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9、 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1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 其他资本性支出:是指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12、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市台办)部门决算公开表

      2、 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市台办)2016年部门决算批复

      3、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部门决算批复表


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市台办)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