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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放管服助推楼宇经济发展
[作者:盘龙区委统战部发布时间:2017-06-08 17:23来源: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

为进一步做好楼宇总部工作,推动总部(楼宇)经济取得新进展,盘龙区认真梳理环境保护行政审批事项,在不违反环保相关法律的前提下,通过放管服助推楼宇经济发展。

“放”,是按区政府要求清理“各类证明材料”,本部门仅保留收取水行政管理部门的《排水证明材料》,不再收取其它证明材料。从2017年3月20日起,辖区范围内环境影响登记表类新建项目不再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核发《云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

“管”,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

“服”,是所有建设项目由业主到盘龙区便民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申请后,盘龙区即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规范流程进行办理。从行政相对人的立场出发,换位思考,服务好群众。涉及选址敏感的项目,提供提前看点服务。需要办理《云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群众,可在商铺租赁之前到盘龙区便民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申请提前看现场服务。工作人员到现场踏勘后,根据周边环境状况告知申请人能否经营相关项目,减少和避免一些业主不熟悉政策要求造成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