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统战部(市台办)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5.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市委统战部(市台办)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25.00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增加15.00万元,2017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较2016年有所增加的原因是:
1. 2016年12月底2017年初,昆明市委统战部率领侨务访问团出访柬埔寨、越南、缅甸进行侨务访问,因市委统战部是组团单位,所以参团团员市外侨办同志的出访费用一并拨到了统战部,此项费用市财政于2017年2月才下达到统战部,因而增加了统战部2017年的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0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减少9.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我单位留用车辆仅剩1辆,故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有较大幅度下降。
三、 公务接待费
2017年市委统战部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00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无变化。主要用于保障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开展牵头协调民主党派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非公有制经济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港澳工作、对台工作等所发生的费用。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017年预算数合计45.00 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用 25.0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3、 公务用车运行费5.00 万元
4、 公务接待费 15.00万元
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市台办)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