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统战部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6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故2015年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年初预算减少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市委统战部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15万元,与2014年保持同等水平,主要用于保障开展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等所发生的公务出国(境)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市委统战部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与2014年保持同等水平,全部用于运行费,主要用于保障部机关日常工作开展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 公务接待费 2015年市委统战部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委统战部开展牵头协调民主党派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非公有制经济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港澳工作、对台工作等所发生的费用。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市委统战部“三公”经费
2015年预算数合计 60 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用 15 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
3、 公务用车运行费 25 万元
4、 公务接待费 2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