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清真食品产业健康发展,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推动云南清真食品企业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委与云南省民委签订的《关于在云南设立宁夏清真食品国际贸易认证中心云南认证中心合作框架协议》精神,经云南省民委书面授权,决定在昆明市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办公室设立宁夏清真食品国际贸易认证中心云南认证中心,负责受理云南省境内清真食品认证业务。2014年9月30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委副主任李文明、云南省民宗委副主任马春、昆明市民委副主任陈浩的见证下,昆明市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马汝庄在银川与宁夏清真食品国际贸易认证中心主任马斌签署了合作协议书,标志着宁夏清真食品国际贸易认证中心云南认证中心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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