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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
[作者:市委统战部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4-16 13:12来源:]

     一、职能配置

   (一)负责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增进与在国外留学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代表人士的交往。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二)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团和工会组织的建设工作。

    (三)指导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关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和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全市统一战线和对台工作各方面的关系。

    (二)负责联系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侨联、台联及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中共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实行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措施;为市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及有关人民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级各民主党派的领导干部及市工商联、市侨联、市台联的非中共党员县级干部和县(市)区党委统战部长的管理。

     (三)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及其落实问题,了解和反映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安排宗教界代表人士。

      (四)负责党外人士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市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负责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侨联、台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中非中共党员人选的提名推荐;负责市政协委员、常委中非中共党员人选的提名及其建议名单的综合上报。

     (五)开展以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台及海外有关代表人士;开展对外、对台联络交友工作;做好归侨侨眷、台胞台属及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指导和协调县(市)区、各部门开展海外统战工作和对台经贸工作以及各项交流活动。

    (六)联系海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和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团和工会组织的建设工作;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七)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和昆明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了解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

   (八)指导县(市)区委统战部及我市各部门、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党委统战工作。

   (九)协调和处理涉及统一战线的有关重要问题;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协调组织好统一战线有关的重大活动;协助做好市政府新参事的选聘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统一战线有关部门市管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市侨联党组,指导市工商联、市侨联、市台联、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

   (十)做好统一战线政策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及上级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统战部设7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总支。

     (一)办公室

   负责部内外的联系和综合协调,以及部务会议决定的重大工作和有关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本部会务、文书处理、信访、档案、接待、保卫、保密工作;承担综合性文字工作;承担部机关的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做好综合性统一战线信息工作。

      (二)研究室

   负责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联系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统战部门调研工作;负责《昆明统战》的编辑、发行;联系市统战理论研究会并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指导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统战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有关文稿的起草和信息工作。

    (三)民族宗教处

   做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工作,督促检查全市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政策的情况;负责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和宗教界代表人士;负责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的培养、考察和选拔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对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提出意见;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党派处

    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市委,反映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主党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各项措施;协助民主党派市委做好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处(室)领导干部的选拔、考察、管理及后备干部的培养、举荐工作;指导民主党派的自身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做好成员的政治安排工作;指导市社会主义学院培训工作。

    (五)工商经济处

   负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调研,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市工商联工作,反映意见和建议;协助市工商联做好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处(室)领导干部的选拔、考察、管理和后备干部的培养、举荐工作;指导市工商联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联系、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对其政治安排提出意见;联系、指导民营企业家协会的工作。

    (六)联络处

    负责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督促检查党的侨务政策的贯彻落实;联系、指导、协调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统战系统有关团体的海外统战工作;做好港澳同胞、海外侨胞的工作;联系港澳社团及其代表人士;开展海外联络工作;做好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了解侨情,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供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市侨联工作,指导市侨联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做好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处(室)领导干部的选拔、考察、管理及后备干部的培养、举荐工作。

    (七)干部处

    负责党外人士政治安排,并对县(市)区委统战部关于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无党派人士县(处)级以上干部的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调查了解全市党外干部使用和合作共事的情况;负责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督导员、评议员的推荐、考察工作;承办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侨联、台联干部工资晋级、工作调动手续及公务员考核工作;负责本部机关人事管理及老干部工作;按规定范围办理有关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负责管理市级各民主党派、市侨联、市台联机关工作人员人事档案;联系市政府参事室;协助做好参事的选聘工作。负责联系和培养无党派、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调查了解无党派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动态;提出无党派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对知识分子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指导大专院校党委统战工作。

   (八)知工处

    负责联系和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负责开展对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调研并提出政策性意见;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动态;提出有关制定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负责联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积极探索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机制和方法,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队伍。

    机关党总支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